县审计局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范光华)近日,沈丘县审计局按照县政府对2014年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从多个方面对纳入部门预算的县直一级预算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公务招待费、公务购车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即“三公”经费)开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一是调查“三公”经费的真实性。调查“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编制标准是否合规、调整变动的审计程序是否规范;关注单位会计报表资料“三公”经费的反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将“三公”经费通过人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关注追加专项经费预算的单位,有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关注项目建设单位,有无在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三公”经费;关注其他收入,有无坐支或抵扣“三公”经费的问题。
二是调查“三公”经费的合法性。调查预算执行部门有无将“三公”经费转移至下属单位列支或摊派到企业报销,或者将“三公”经费拨到下属单位然后在下属单位报销;关注支出票据的合法性,有无虚假发票报销;关注单位是否存在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财政收入、其他收入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贪污私分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调查“三公”经费的绩效性。调查“三公”经费支出是否为本单位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其基本用途是否正当,是否产品生了效益;“三公”经费支出是否有利于履行行政职能,达到履职目标;“三公”经费支出是否超出了相关标准、定额以及与上年同期、同系统(行业)比较情况。关注“三公”经费的内控制度建设,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重点披露开支随意性大、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等情况。
通过这次审计调查,旨在摸清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总量,分析资金来源和支出结构,将当年支出与上一年度进行对比,分析“三公”经费变化趋势,依法查处在“三公”经费开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细化部门预算,强化财政管理,合理制定“三公”经费标准,从体制制度上提出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