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 12月15日下午,我市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二次城管委全会,会议通报了11月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两违”治理工作情况,对表现优秀的16名城管队员和在综合考评中排名靠前的川汇区荷花、城北等5个乡办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还通报批评并处罚了排名后三的东新区许湾乡、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和东新区搬口办事处。
12月2日、4日、5日,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考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调10人组成考核组,对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1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两次明查和一次暗访,综合汇总排出最终名次。川汇区荷花办事处、城北办事处、金海路办事处,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分列前五,各获得10000元奖励;排名后三的开发区东新区许湾乡(倒数第三)、太昊路办事处(倒数第二)、东新区搬口办事处(倒数第一)分别被罚5000元。
排名第六至十二名的办事处依次是川汇区小桥办事处、东新区文昌办事处、川汇区城南办事处、川汇区陈州街办事处、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乡、川汇区人和街办事处、川汇区华耀城办事处。另外,大会还对11月份在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刘洪涛、和伟等16名优秀城管队员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