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郑亮)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处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是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的“第一关”,意义重大。为此,今年以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加大监督力度, 严把侦查监督关口。
创建信息共享平台。该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案件细节,要求公安机关将所有报捕案件中涉及另案处理、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一律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备案,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督促各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该院在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建立“无逮捕必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耿某,由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耿某作出了无逮捕必要的不捕决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在办理孙某等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该院选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在指导侦查中发现有两名涉案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公安机关已对两人予以立案,该院提出纠正意见后,公安机关对两人撤案,使两人正常回归社会,避免造成心理阴影。
坚持“监督延伸”机制。该院对发案单位和公安办案部门主动走访、回访,及时获取线索,变坐等监督为主动出击。在院内部建立协作机制,侦监部门与控申、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互动、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群众来访、干警下访、申诉及办案过程了解相关案件信息,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切实扩大监督覆盖面和信息源,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