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杨登峰
记者李莉
“谢伏瞻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内容,贴近实际,让我们基层的住房保障工作者很振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方向也更加明确。”省十一届政协委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杨登峰深有感触。
杨登峰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城镇化的核心就是人的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杨登峰委员建议:一、重点发展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继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满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二、拓宽房源获得途径,创新安置方式。落实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通过存量商品房解决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鼓励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和在其他区域异地安置(包括异地建房、异地购房)。三、创新投融资机制,确保资金落实。首先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其次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再次是加强资金监管。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严把规划关、设计关、材料关、队伍关和施工管理关,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五、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在报纸、网站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信息、分配(退出)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各个环节的透明度,积极主动地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