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伟 通讯员 李平 肖飞
问: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将全县的财税工作作为重点介绍,由此可见沈丘县2014年的财税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2014年,沈丘县财税指标再次实现历史性突破,继续在全市领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市率先超出10亿元,达到101925万元,增长28.8%,总量和增速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位,分别位居全省第31位、第10位;税收收入完成76206万元,同比增长36%,增收20170万元。总量全市第一;税收比重创新高,达到74.8%,居全市第二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83889万元,比上年增支12221万元。财政支出的结构进一步优化, 重点和法定支出得到实际保障,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断加大。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21个,比上年增加75个,审减率达13%,节约财政资金1.3亿元。
问:今年是新《预算法》实行的第一年,对于已经步入发展“快车道”的沈丘县而言,您觉得财政部门应该怎样适应新形势,为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助力?
答:第一,收入方面。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组织收入。按照收入增长目标,落实征收责任,完善奖惩机制,规范现存和闲置土地运作,确保按进度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第二,支出方面。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沈丘县“三公”经费暂行办法》,从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民生,确保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第三,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执行新《预算法》,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严格执行,推动财政供给部门公开预决算。坚持从严从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上级审核的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规模。严格监管专项专户资金,防止资金违规操作。盘活各项财政“沉睡”资金,提高使用效益。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有关工作。规范税收执法,完善财税征管联动机制,做到应收尽收。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做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各项工作。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