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规划》立足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实际,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扣协同发展主线,突出重点合作领域,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发展,明确了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到2020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产业协调发展。四是共建生态文明。五是公共服务共享。六是深化对外开放。
为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规划》强调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督促检查机制,并要求各有关方面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