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杜鑫 邵静波) 去年以来,沈丘县法院深入研究执行工作规律,创新执行方法,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效果显著;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93件,执结521件,执结率为81%,涉案标的额5184万元。其中,113名“老赖”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打造技术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执行。该院在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挤出60万元,打造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网络查控平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实时同步指挥执行现场,对当事人在全省20余家商业银行的存款进行查控,对执行标的物零佣金快速拍卖,让被执行人的存款无处遁形,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发挥惩戒措施,力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该院在利用常规执行手段的同时,充分发挥执行惩戒措施,对一些“老赖”进行曝光,把其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出境和高消费。在执行张某申请执行杨某离婚一案时,杨某负有给付张某小孩抚养费、补偿款等20余万元的履行款项,但其长期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得知杨某在北京一涉外建筑公司工作,长年在白俄罗斯务工,当即作出限制其出境的决定,并送交公安机关。杨某迫于该决定的威力,自动履行了应尽义务。
利用刑法威慑力,打击拒不履行判决的犯罪行为。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公检法司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规定》,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该院执行庄某侵占他人耕地建房案时,庄某不仅不退还所占土地,还辱骂申请人,拦截执行车辆,围困执行人员,遂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及时将材料报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将庄某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将庄某逮捕。强有力的刑罚惩治,迫使庄某及其家人自动将房屋拆除,退还所占土地。
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化解特困群体执行案。该院积极倡导司法人文关怀,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司法救助。先后对7案9人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对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将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