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年级教师周某婕批改的学生生字作业,三年级教师王某批改的学生作文,一(3)班教师王某琴批改的数学作业,五、六年级郭某勤批改的英语作业,存在错字、错题没有更正的问题……”这是4月20日郸城县教育管理干部大会上的通报内容,被通报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进入2015年以来,郸城县教体局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转作风、正行风”活动,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他们成立“落实八项规定、规范劳动纪律”专项督查组,就教师上岗到位情况、工作状态等开展不间断督查,年初就有4名教师因工作日饮酒受到纪律处分。
此次受处理的4名教师,是该县教体局的业务部门在下乡下校教学常规视导中发现的,同时还发现这所学校4名教师存在教案与授课内容不一致、上课不带教案等问题。该县教体局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分规定》第五条第七款的规定,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8位教师分别扣发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监管不力,负有失察责任的校长、业务副校长分别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教学教育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不认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还可能耽误孩子的前程,我们绝不姑息。”郸城县教体局长刘现营的话,向全县教师发出了明确信号,警示全县广大教师、党员干部在新常态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张本宝 刘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