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孟庆嵩)4月2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思民,副主任任尚富、邱范卉、邢爱华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明朗、县法院院长袁亚坚、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县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太康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审议通过了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的决定,通报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14年履职情况。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的提请,依法任命了曹兰华等3位同志的法律职务。会议还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予以确认。
张思民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一是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作为县人大近段的重要任务,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实质;认真履行职责,改进监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代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各项工作新局面。二是要认真学习工作要点,熟悉了解常委会全年的工作重点,注重调查研究,强化责任,对有关部门执行决议或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真正达到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目的。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按时参加县人大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常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审议准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保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良好形象。张思民还对当前县人大常委会的几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