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周口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磋商,2015年5月8日双方就周口市水生态开发建设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达成共识,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现公示如下:
合作备忘录
为加快周口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2015年5月8日,周口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周口市水生态开发建设PPP项目: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中心城区水系治理(一期工程)、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以下简称“三大水利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的有关合作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协商,形成备忘录如下:
一、职能定位
1.水生态公司经周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授权作为三大水利项目及其它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启动三大水利项目建设,其次对水利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项目管理、土地整理、水运、灌溉、公共资源、棚户区改造、路桥、渣土处理等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全面推进周口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2.市政府将三大水利项目列入市重点工程,成立项目合作协调机构,按照工程建设时间节点要求,具体负责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协调等工作。
二、合作模式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5〕9号)等相关政策,对三大水利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即:水生态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拥有建成项目的所有权并进行运营管理。市政府在建设期按季度向水生态公司支付建设期投资收益,在运营期向水生态公司支付运营服务费,运营服务费包括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和运营管理费。项目完工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暂定30年。
三、投资成本确定原则
项目投资成本按照国家现行费用标准经财政评审后确定,财政评审结果须经水生态公司认可。
四、项目建设推进时间安排
1.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于2015年4月全面开工建设,2016年6月完工。
2.周口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主体工程于2015年9月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9月完工。
3.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于2016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2018年3月份完工。
五、保障措施
1.市财政局出具支付三大水利项目运营服务费逐年列入市财政支出预算的说明。
2.市政府锁定价值与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收储土地做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的保障措施,并向水生态公司办理土地抵押手续。若收储土地价值不足,则用区位优越且已纳入收储计划的土地进行足额补充。
公示期: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394-868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