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槽镇
本报讯 (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侯立新) 为贯彻落实县“两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郸城县石槽镇以“四挂”为抓手,加强“两违”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两违”治理与村级经济利益挂钩。该镇同各村签订“属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对“两违”工作日巡查、土地监管、“两违”建设拆除和清理等工作,制定明确的标准,提出具体的要求。凡工作不力的村,扣除村级经费2000元,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是“两违”治理与镇、村干部工资挂钩。该镇在“两违”治理工作中,实行镇包片班子成员、驻村干部与村、组干部同岗同责。行政村区域内每出现一起新的“两违”现象,镇包片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分别被扣除绩效工资300元、100元,责任村、组干部扣除工资50元。
三是重点部位挂牌监管。在S207省道、X015县道两侧,该镇以自然村为单位,在重点部位设置沿途土地现状公示牌,实行挂牌管理。对沿途各自然村现状进行拍照、摄像留存,并采取镇、村、组干部分段包干,确定重点地段,落实监管责任到人。同时,切实锁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盯死把严,杜绝“两违”现象发生。
四是挂牌明示监管责任人。该镇以自然村为单位,在重点地段两端分别设立监管责任公示牌,在公示牌上依次标明组、村、镇相关监管责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监管责任的起始时间等内容。一旦因监管不力,致使责任地段出现新的“两违”现象,将对监管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促使镇、村、组三级干部齐心合力做好“两违”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