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王超杰遇工友落水,他和一东北小伙勇敢地下水搭救,工友最终得救,两个年轻人却不幸遇难。在王超杰的老父亲匆匆赶到青海后被告知:那名东北工人是城市户口,所以施工方赔偿40多万元,而王超杰是农村户口,只能赔偿19万多元。(详见今日本报A04版)
同样是见义勇为的英雄,同样在一次壮举中牺牲,却因为户籍不同,面对不同的赔偿金额。这种直接的对比,不仅再一次伤害到王超杰的家人,也使“同命不同价”这个沉重话题,再次出现在公共视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饱受诟病,而“同命不同价”正是其中最令人心痛的“衍生物”。
近年来,关于“同命不同价”的反思从未停止,取消“同命不同价”的呼声也日渐强烈。基于此,当“同命不同价”再次出现在公共视野,立刻遭到了舆论的一致声讨。在大河报记者的采访中,施工方负责人对此闪烁其词,正在进行的赔偿也是以工伤和保险的形式支付,实际上,这也正是诸多“同命不同价”事件的相似之处——虽然最终实现了“同命同价”,但更多是依靠舆论的压力,而不是制度的支撑。由于缺少制度支撑,不仅使实现“同命同价”颇具变数,同时也使得每次维权都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不应以任何理由区别对待。从根本上消除“同命不同价”,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改革以城乡户籍为标准的计算方式,不仅要“同命同价”而且应尽量“同高价”。其次,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推进户籍改革的步伐——“同命不同价”因城乡二元户籍结构而生,但这种二元结构所制造的不公平,显然不只是“同命不同价”。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近年来多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无论是从平等正义的原则看,还是从管理效率的角度看,打破以往的城乡分割管理体制都势在必行。逐步废除二元户籍制度,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意味着消除包括“同命不同价”在内的诸多社会不公,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必然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