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何有俊:
请贵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就鹿邑县九鼎华御君府住宅小区建筑工程施工一事与实际投资人赵治进行工程量结算并进行复工,逾期则与贵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自动解除,投资人将另行组织施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贵方自行承担。
公告人:赵治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