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太运 乙方:卫芳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淮阳县王店乡同福堂药店名称整体转让给乙方,转让前所有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由甲方负责,转让后所有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特此声明。
淮阳县王店乡同福堂药店
2015年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