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市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有关人民团体: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紧盯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按照中纪委、省纪委通知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市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担负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率先垂范,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清醒坚定地认识到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采取的“零容忍”态度,只要发现一起就处置一起,绝没有例外的决心,引导和教育班子、队伍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过一个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节日,做端正党风政风、淳化社风民风的示范者、参与者、实践者。
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自即日起至中秋、国庆期间,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坚决严肃查办,严肃处理,绝不袒护,绝不迁就,绝不姑息。
三、全员参与共同抵制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新规禁令,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要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上的饭局坚决不上,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在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言行、守得住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廉洁节日环境;无论职务高低,都要敢于担当,认真行使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自觉揭发并勇于同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四、及时汇总报告情况
(一)各县(市、区)纪委于10月8日10︰00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组数、参与检查人数、检查单位数等;检查主要方式方法及其他情况;发现疑似违规违纪问题数,已核实问题需明确单位或个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等。
(二)中秋、国庆期间采取周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分别于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18︰00前报送《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统计表》。
(三)每周同时上报两起本县(市、区)今年以来查处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4类典型案例,案例要明确当事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处分时间、处理结果、下达处分单位等,并以案例模板形式报送。
联系电话:0394-8269740
外网邮箱:zklzb@126.com
中共周口市纪委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