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国部分景区门票价格上涨过高过快等问题,中国旅游景区协会日前发出倡议,号召5A、4A级景区带头不涨价。对此,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近日也表态称,国家旅游局不赞成景区门票价格上涨过高过快。(据《北京青年报》)
自国家发改委规定“三年不能再次调价”后,景区门票价格轮番上涨已成为我国旅游业“最大的风景”。就在近期,湖北利川大水井景区门票由50元涨至65元;福建清源山主景区门票从55元调整为70元。在这个票价“飞涨”的敏感时期,国家旅游主管部门虽明确表态“不赞成”,但公众更希望旅游主管部门有更多积极的作为。
虽然说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主动权、决定权在地方政府,具体价格管理权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这让旅游主管部门在价格监管方面比较尴尬,似乎只有表明“不赞成”,只能通过“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名单等进行“软约束”。
但国家旅游局还可以采取更多行动,比如,旅游局应联合发改委对全国景区门票涨价行为进行严格执法检查,看看景区门票涨价行为是否符合《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今年6月媒体就曾披露,近20家景区门票涨价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如门票提价时间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等。
再比如,如果强制每个景区详细公开相关成本,相信也能遏制涨价冲动或者价格涨幅。然而,在景区门票价格轮番上涨的背后,似乎没有看到相关部门真正有效的作为,一些做法被公众认为是“花架子”,实际作用不大。更重要的是,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推进景区改革,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对景区进行分类定位和管理,比如对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该定位于公益类景区,门票价位应该是“公益价”。对半公益半市场性质的景区应该定位于半公益类景区,门票价格应该在中等水平。纯市场投资的景区完全可以放开价格管理。
措施之二,鉴于门票价格关乎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涉及景区持续健康发展,能否把5A、4A级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权收归国家,值得考虑。
国家旅游局同时也明确,各级景区评定机构要将景区门票价格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重点考核内容。如果这一招用好,或许会有一些效果。
□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