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发布通报,经过缜密侦查,该局成功抓获了一名假扮大款,游走于市区各大饭店,专门盗窃食客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从中破获盗窃案件10余起,涉案款物价值15000余元。
2015年12月以来,荷花路公安分局接到市区汉阳路多家饭店报警,称晚上客人吃饭过程中钱包被盗。通过调取饭店监控视频,民警确定多家饭店盗窃案系一人所为,嫌疑人特征明显:男性,60多岁,手上戴有金戒指,手腕戴有金手链,戴一黑框眼镜。民警决定在饭店守株待兔,并将嫌疑人情况通报给各个饭店。2016年1月24日12时许,蹲守的民警突然接到建安路一家饭店员工打来电话说,其店里进来一男子,很像嫌疑人。民警立即赶到将其抓获,经视频比对和其他饭店员工辨认,该男子正是警方追踪的在饭店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经查,该男子姓怀,东北人,是一名退休工人。2015年来到漯河,多次从漯河到周口,专门在饭店盗窃客人钱包,得手后再返回漯河落脚。
据怀某交代,他退休后无聊,染上赌博恶习,于去年来到漯河继续赌博,也无正当职业。看到饭店客人吃饭时衣服常常放在一边,他就萌生盗窃念头。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落脚点定在漯河,盗窃地点选择周口。为了掩人耳目,每次作案时,他都穿戴整齐,戴腕表、金戒指、金手链,佯装大款。2015年12月以来,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他盗窃10余起。盗窃来的赃款,全部用于赌博。
春节临近,广大市民外出聚餐、会友机会增多。警方提醒:需要到饭店、餐馆聚餐时,要将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钱包和其他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要临时离开就餐地点,要将自己的财物随身携带;就餐时不要频繁暴露自己的财物;用完手机后不要随意搁置,应随身保管;就餐时要始终将财物放置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有条件的要用饭店专门为顾客准备的衣服罩将衣服罩住,就餐完毕准备离开时,要检查一下随身携带财物是否完好。(郁发顺 王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