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各种生活小区、新型社区近百个,人民群众安居其中,但小区消防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一些小区布局不合理,楼房不按照消防要求留出合理的消防距离,有的则没有消防通道;还有一些小区的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到位,损坏、埋压、拆除、丢失现象非常严重。
政协委员李秀萍建议:消防部门对小区建成初期加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应定区定人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的,可勒令其停工或取消建筑资格。
对于新建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没有相应的灭火预案、疏散预案,楼间距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没有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政府相关部门不发售许可证,或收回预售许可证,不准居民入住该小区。政协委员李秀萍还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开发商、管理人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小区物业必须与消防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定人定片定区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学习。在消防部门定期培训中,可以推荐居民代表作为义务消防宣传员与本小区物业消防管理人员一道参加培训, 做到家家了解消防,人人注意安全。同时消防部门应起到相关的职能作用,促进政府按照《消防法》要求做规划。城镇规划过程中必须留有消防用地,规划好消防用水,消防通道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