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葛清华 魏会霞)“以前我一直认为用面包车超载接送幼儿园孩子很正常,没想到竟是违法的!”日前,许昌市鄢陵县马栏镇校车司机周某谈起自己因超载接送孩子被法院判刑的事,后悔不已。这是扶沟县检察院首次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超载校车司机提起公诉。
2月25日上午,扶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韭园镇巡逻时,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形迹可疑,车内不时传来小孩的哭闹声,民警当即将该车拦下。经清点,车里竟载有34名未成年人,该车核载9人,属于严重超载。民警把孩子们合理分流后对司机周某进行询问。周某供述,该面包车未办理校车手续,专门用于接送自家幼儿园的孩子。
该案被移送至扶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周某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超员率达288.9%,属严重超员。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之规定,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周某被扶沟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校车安全关乎孩子的生命,超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校车所有人、驾驶人为追求效益最大化而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各教育机构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规范校车管理和驾驶行为,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