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艳) 记者从5月18日召开的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从今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乡镇(办)、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围绕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在扶贫项目中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暗箱操作等问题;在扶贫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或处置集体“三资”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索要回扣、发放不及时等问题;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故意刁难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等影响社会公平公正等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以及“小官大贪”等违纪问题;乡村两级党组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导致问题易发多发,甚至纵容袒护包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