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不按规定审车、审证、办理保险、缴纳风险金、安装GPS、严格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限2016年8月20日前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公司将上报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特此声明。
附车号:豫PX1177、豫P87227、
豫PD3012、豫PZ1774、豫PZ4334、
豫PC5879、豫P3Z478、豫P2Z067、
豫PC3102、豫PC3397、豫PE3306、
豫PC7528、豫PC8651、豫PC8636、
豫PJ9517
周口金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