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别省内盐厂及省外不法制盐企业,借全国盐业深化改革之机在我市举行虚假宣传,并以委托代理销售低价食盐为诱饵,进行预收盐款的非法集资活动。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避免辖区商户遭受经济损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国务院制定下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核心是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方案规定:继续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它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进行食盐批发业务。为此,周口市盐业管理局提醒各商户:任何盐厂或企业都不得委托其它商品流通企业进行盐的批发活动。
二、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进行产销一体化的经营活动。对于不法厂商以各种虚假名义,委托无食盐批发资质企业进行经营的违法活动,周口市盐业管理局及各县市盐业管理局将依法查处。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提供低价盐的虚假承诺进行预收款的行为均为非法集资。此类活动曾给我市众多商户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为防止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周口市盐业管理局郑重敬告广大商户:保持高度警惕,谨防受骗。若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积极举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市区举报电话:0394—8366895、0394—8223145
各县市举报电话:项城:4321396;商水:5447181;郸城:3222056;沈丘:5218456;太康:6822371;扶沟:6305698;西华:2551665;淮阳:2684220。
特此通告
周口市盐业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