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活动的通知》(豫绿[2016]6号)和《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及河南省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豫绿〔2016〕7号)文件通知精神,在各地、各单位认真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的审查和预检,我市拟推荐商水县、沈丘县等2个县为“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拟推荐项城市贾岭镇、太康县马厂镇、扶沟县城郊乡、沈丘县莲池镇、淮阳县朱集乡、西华县叶埠口乡、郸城县胡集乡、商水县白寺镇和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等9个乡(镇、办)为“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拟推荐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太康县住建局、项城市高寺镇人民政府、扶沟县公安局、周口师范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6个单位为“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单位;拟推荐赵华、张健、袁文岭、李政力等4名同志为“河南省绿化奖章”候选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天(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情况反映,请向市林业局监察室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特此公示。
市林业局监察室电话:0394-8275522
市绿委办电话:0394-8353959
周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