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月红)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已于今年9月份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共惠及我市16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人每月涨165.3元。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的范围是,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大部分。其中定额调整指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适当倾斜是指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按照要求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据悉,这是我市连续第12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