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太康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推行“整改任务责任制、整改工作清单制、整改推进台账制、整改结果公示制”,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实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实效、批批有总结的“四有”目标。
坚持推行整改任务责任制。太康县委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市)委巡视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办理办法的意见》,对省、市、县委巡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办理统一进行了规范。成立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县委书记王国玺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县委常委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巡察办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的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8期。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面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坚持推行整改工作清单制。各被巡察单位党组根据研究并报批的整改方案,分步骤、分类别,分别制定出不同整改阶段的任务清单。太康县委巡察办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自的整改任务、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对县委各牵头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分别下发了整改任务清单,并把整改清单作督导整改的重要依据,严格对照清单督导,对单逐项消号。各单位依据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的整改清单,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全覆盖,不留死角。
坚持推行整改推进台账制。各单位依据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制定详实的整改台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晰具体的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要求,汇总阶段性整改时效。同时各单位根据各阶段的整改工作要求,分阶段呈报整改进展情况台账,备案待查。太康县委及乡镇党委换届后,各有关单位及时对整改台账进行了调整,重新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任务,保证了整改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推行整改结果公示制。各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交办事项的办结情况,撰写出详实的整改报告,在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委的整改情况分别在县电视台、县政府视窗进行了公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制作了巡视巡察公开栏,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对巡察情况的知晓率。
太康县委通过“四制”推行,助推了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整改效果,大大提高了巡察整改到位率、交办事项办结率和整改工作群众满意率,巡察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郝刚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