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截止时限延长至3月底。
“从2017年1月1日,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原来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执行新政策后,为了防止城乡居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错过参保时限、杜绝因整合造成的少保漏保现象、确保参保人数不减少,特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为整合过渡期间的一种特殊安排,作出延长缴费时限的决定。
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抓紧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缴费,如果逾期不缴费,将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