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 通讯员 张保全)日前,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民警朱艳民出警时,遇到违法行为人酒后打架,不配合值班民警的正常执法,造成朱艳民意外受伤。受伤后,朱艳民坚守岗位干好本职工作,坚持“不让今天的案件推延到明天”,在警营被传为佳话。
4月16日凌晨1时许,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朱艳民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川汇区大庆路桥北头有人打架。接警后,朱艳民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现场,一名年轻人口角流血,T恤衫被撕破,对面几个年轻人情绪激动,并对口角流血的年轻人骂骂咧咧,现场局面极其混乱。当时,当事人李某等情绪难以控制,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朱艳民和民警把李某强制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身材高大的李某酒后神志不清,将朱艳民重重摔倒在地。朱艳民强忍疼痛,把在场的违法行为人一一带离现场,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从16日凌晨1时许直到17日11时许,案件才处理结束。在整个过程中,朱艳民没有离开单位半步,同事们劝他休息,他都推辞了。事后,他到医院接受CT检查,才知道自己肋骨骨折……据介绍,李某等因为交通事故和王某父子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斗。
据了解,朱艳民现任周口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负责辖区治安工作,主要处置辖区110接处警、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黄赌毒案件、治安案件等工作。城北辖区面积大,地处城乡接合部,接处警工作异常繁重,每天有效警情平均30起左右。“不让今天的案件推延到明天”是朱艳民一直坚持的办案理念,他曾先后获得“ 河南省公安机关优秀中原卫士”、“ 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