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我集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苏明星私刻我集团公司行政章一枚《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周口市淮阳县景园社区Ⅱ期建设项目工程上已经使用,现郑重声明:上述印章非我公司印章,其为苏明星个人违法私刻形成,其私刻印章行为所涉及的全部事宜均非我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苏明星伪造印章所形成的所有资料及手续均为无效,各方应依法停止无效工程资料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履行,避免进一步损失的形成,我集团公司对外不承担伪造印章所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行政等责任。我集团公司也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依法保留我集团公司追究苏明星伪造印章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