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通过推行“四化”,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程序履行无任性、监督之内无盲区、追究问责无特例。通过“三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推进惠民政策的落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纪委相继出台《关于在全市“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中推行“四化”开展“三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构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四化三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四化三查”工作明确了标准、统一了规范;联合纪检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和执法、民生资金、扶贫三个领域的档案卷宗、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成立督导组,分批对60家市直单位、119家县直单位和56个乡镇开展“四化三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组织县乡推磨式互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进行公开通报。
“四化三查”开展以来,全市“越轨”行使、滥用权力的行为明显减少,基本实现了“一规范三提升”(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提升干部队伍形象),既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为我们新时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到了一个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