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刘辉)“改变习惯非常难,要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5月21日,太康县马头镇党委书记姚华告诉记者,“镇党委、镇政府2016年初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急于求成,计划先从试点做起,3年时机成熟、掌握了经验后再在全镇铺开。”
大王店行政村是马头镇党委、镇政府确立的第一个试点村。
“这个村的班子健全,干部团结,有战斗力。所以先把这个村当成了试点。”姚华告诉记者,“即使这样,镇党委、镇政府也不放心。”
正如姚华预测的一样,大王店行政村村委会决定从红白理事会做起,但第一步就遇到了不少麻烦。
到底什么样的红白事才允许办理?办理的标准又怎么定?
平时村民生小孩、考上大学、当兵、提拔升迁、老人过生日,甚至有人在外地发了财,都会当成喜事办,邻居、乡亲都叫来,摆上几十桌,大鱼大肉、好烟好酒招待,这都成了习惯。
还是村党支部书记王参军有办法,他把村干部和红白理事会会长及成员叫到一起商量,先起草个方案,然后又召集全村的党员商量,经全体党员同意后,再召开群众代表会,全村6个村民组70多位代表在一起商讨了4次,才最终确定了红白事具体实施细则——红事确定为结婚、生孩子和老人过66岁、80岁大寿,规定了喜宴饭菜、烟酒标准,早餐饭标准,用车标准,并且禁止使用鼓乐和燃放烟花。白事确定为老人去世和过三周年,规定了白事饭菜、烟酒标准,早餐饭标准,鼓乐不准超过4个人,并且禁止燃放烟花。为了使村民共同遵守章程,理事会还规定,如有违犯,村委会将在广播上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村红白事理事会给予1000元的处罚,用于村内公益事业支出。
标准定下来后,王参军立即又和村干部商量,将标准下发到全村所有村民,并签订了红白喜事办理保证书。
马头镇大王店行政村红白理事会成立的第三天,正赶上村民王录珍的母亲过三周年。
“让俺第一个按新章程办事,当时俺心里还真不愿意。”王录珍说。
王录珍当时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其他村民办红白事都是安排几十桌,还请鼓乐,自己办事头天晚上和第二天早上让吃大锅菜,并且还不让头天晚上请鼓乐,烟不能超过10元一盒,酒不能超过20元一瓶,每桌总费用不得超过240元,是不是太寒酸,大家一定会认为自己太抠,会被别人看不起。
村党支部书记王参军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万事开头难,虽然成立红白事理事会是一项惠及群众的好事,但是要打破群众多年来的习俗,还是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村‘两委’干部和理事会成员去做。”
王参军向王录珍表态,村民包括其亲戚的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做。王录珍兄弟们才同意按照理事会的规定办理其母亲三周年祭奠。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整个事办下来,王录珍比原来预订节省了6000多元,并且没有听见乡亲们的风言风语。
通过村里几位群众按理事会规定办理红白事,大家都认识到理事会的好处了,但外村的亲戚就不理解了。
村民王某的儿子结婚,理事会已经做好其工作了,王某愿意按照理事会的规定办理,但其亲家坚决不同意这样办,闺女结婚请客那天亲朋好友咋着也要去个十几桌,要求亲家一定要办得大大方方的。理事会王录海会长和村党支部书记王参军不得不跑到王某的亲家家里做工作,不管怎么说,王某的亲家就是不同意,把订婚时的婚贴都扔出来了。
不能毁了一桩婚姻。没办法,理事会就和对方商定,王某大王店的亲朋好友仍然按照理事会的规定办理,他儿媳妇的娘家人可以在附近的饭店里招待。
王某毕竟违犯了大家先前约定的红白理事会章程,按照规定,大王店村委会通过村内的大喇叭对王某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罚款1000元用于村内路灯电费开支。
“除陋习、树新风,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姚华告诉记者,目前,除了大王店外,蔡洼等其他几个行政村也在积极实施移风易俗活动。相信通过积极引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节办、厚养薄葬,杜绝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摒弃婚丧陋习,一定会营造“移旧俗、除陋习、尚科学、倡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改善社会不良风气,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