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市创建办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六项”整治暨分包路段责任单位周五义务清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以及绿化美化、小广告治理工作均有很大提升;大多数单位均能认真组织志愿者到各自分包路段进行义务清扫、清理小广告。但是,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主干道以及重点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个别路段清扫保洁不及时、乱扯乱挂条幅等现象仍然存在,督导组按照“六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发现的有关问题以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如下:
一、“六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周师西门对面嵩山路农贸市场北侧脏乱、垃圾清扫不及时,墙体线杆上的小广告清理不彻底;大庆路北段(文昌大道至大庆路桥)路面破损严重。
责任单位:东新区、市城管局
2.太昊路车管所对面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乱搭遮阳篷,未见有交警和城管队员值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开发区
3.五一路口(铁路两侧)彩钢房拆除清理不彻底,小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反弹。五一路全段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现象普遍;道路沿线乱搭遮阳伞、四角棚现象时有发生,沿线小广告清理不彻底,卫生保洁不及时,垃圾桶内垃圾外溢现象普遍。
责任单位:开发区、川汇区、市公安局
4.莲花路西段(中州大道至富民路)道路两侧卫生清扫保洁不及时,积存垃圾遍地,路面破损严重,亟须修补。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川汇区
二、义务清扫工作情况
1.大多数单位能积极组织志愿者到分包路段进行义务清扫,七一路全段、交通大道全段、黄河路全段、中州大道(桥南至太昊路段)、汉阳路(桥南至黄河路段)、周口大道(桥北至建设大道)、太昊路、开元大道、大庆路(桥南至黄河路段)、文昌大道(大庆路至周口大道段)、庆丰路(大庆路至周口大道段)等道路,均能看到志愿者在义务清扫、清理小广告,但仍有一些路段特别是莲花路西段、汉阳路南段、滨河路东段、周口大道桥南段、交通大道中段等路段,没有看到分包单位组织义务清扫活动,市创建办对此提出批评。
2.督查中表现较好的单位有:市委办公室、团市委、市老干部局、市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市党史办、市委政研室、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新华书店、周口银监分局、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周口幼师、市科协、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局周口调查队、市公路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水利局、市综投公司、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周口报业传媒集团、周口广播电视台、市农科院、市烟草局、市疾控中心、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市科协、市公积金中心、工行周口分行、市林业局等单位均能认真组织志愿者进行义务清扫、清理小广告。
对于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六项”整治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请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于本次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义务清扫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下一次的义务清扫活动;对市创建办通报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周口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周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