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共发现问题36个;对7月25日通报的24个问题进行复查,经复查,已整改16个。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育新街(大庆路—文明路),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畜牧局。
2.大庆路(大庆路桥—交通大道),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3.文昌大道(八一大道—周口大道),责任辖区:川汇区、东新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莲花路(工农路—八一大道),责任辖区:经济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室。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六一路(黄河路—交通大道)流动摊点占道严重,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建设大道(贾鲁河桥—龙源路)出店经营较多,管理标准低,多次通报问题未整改,责任辖区:川汇区。
3.庆丰路(政通路—人和路)路北侧垃圾带未清理,责任辖区:东新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中石化周口分公司。
4.工农路(太昊路—开元大道)出店经营多,垃圾堆清理不及时,责任辖区:经济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漯阜铁路公司。
三、分包责任单位不在岗路段(区域):
1.滨河路(汉阳路—八一大道),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农行周口分行、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永安保险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周口海关。
2.七一路(汉阳路—建材路),责任辖区:川汇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7月27日
聚焦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