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周口籍豫P9H28、豫P9H56等29辆半挂车,通过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目前违法事实已全部查证核实,现公告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即日起作废,请以下车辆车主到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
半挂车号牌:豫P9H28、豫P9H56、豫P9H73、豫P9H18、豫P9H65、豫P8H54、
豫P9H88、豫P6H50、豫P9H09、豫P9H57、豫P6H98、豫P9H78、豫P6H59、
豫P8H57、豫P8H84、豫P6H82、豫P8H99、豫P9H76、豫P6H45、豫P6K44、
豫P6K54、豫PE184、豫PE280、豫P5K99、豫P5K98、豫P6K24、豫P6K98、豫P9H86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