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郸城 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两个月,超出法定时限,属于无效证件非法营运,安全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职责权限,郸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对河南长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郸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郸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