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0月20日对“杨佳袭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