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10月21日上午,扶沟县汴岗镇郑湾村菜农赵迎理从工商人员手中接过了4000元补偿款。至此,这起投诉案在一周内便得到圆满解决。
赵迎理说,8月底,他花8400多元从山东莘县某温室大棚骨架厂购进两个菜棚骨架。在使用过程中,赵迎理发现,菜棚骨架稳定性不好,经常出现倒塌、变形等现象。他多次向厂家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但厂家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交涉1月后,赵迎理仍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10月15日,赵迎理向扶沟县工商局大新工商所投诉。随后,工商人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该厂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愿对赵迎理作出4000元经济补偿,用于菜棚骨架的加固。线索提供 卢付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