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继今年8月1日起我国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今年2008年11月1日将再次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至14%,此外部分玩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将提高到14%。
除了提高劳动密集型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还提高了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税率提高至9%到13%不等。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政策调整主要为了应对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放缓面临的挑战,尤其是出口增速的放缓,通过扩大内需,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
此次大规模调整商品出口退税率再次凸显我国政府“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意图,也是继近期增加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实施新的外汇管理条例和两次下调“双率”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控举措。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大幅下滑,进口需求回落,必然会对中国出口产生不利影响。若不采取措施,预计今后出口还将下滑,出口企业困难进一步增加,将会对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有必要通过财政政策的适当调整,帮助企业树立信心、渡过难关,防止出现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
对此,商务部贸易研究院中国外贸研究部研究员李建认为,面对出口危机和运营压力,出口企业应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方面通过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来拓展利润空间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开发一些适应国内需求的产品,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正是体现了这一意图,通过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有助于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经营困难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此外,通过提高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有利于引导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