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12月1日上午9时许,太康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将1只猫头鹰、200多只野兔、500多只斑鸠等野生动物的尸体在太康县二环路附近一农田里集中销毁、深埋。太康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候鸟三号”行动以来,严厉打击了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增强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
11月29日上午8时许,太康县森林公安分局按照省开展“候鸟三号”活动的部署,开始对全县境内的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皮毛市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及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长途汽车站进行拉网式清查。
当民警驱车来到太康县东关桥头一饭店时,饭店老板没等民警把车停稳,就向店后飞跑。民警立即下车紧追其后,在饭店后院,将正拿着野兔尸体往猪圈里扔的饭店老板逮个正着。随后,民警又在该饭店一个冰箱内查获满满一冰箱的野兔和野生斑鸠的加工半成品。民警当场对该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将野兔和野生斑鸠的加工半成品没收。
截至11月30日下午,太康县森林公安民警共清查县、乡20家饭店,共查缴猫头鹰1只、野鸡5只、野兔210只、斑鸠560只,并视情况对有关业主下达了处罚决定、整改通知书。
线索提供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