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从2日开始到12月22日,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求民意。其中规定,女职工可明确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增加防止性骚扰的条款;针对男女退休不同龄的状况,则规定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
送审稿中,北京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做出了新的规定。送审稿中,还增加了对一些现行“实施办法”中没有规定的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新形式的法律责任,如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侵害再婚妇女财产权益的、歧视生育女婴或无生育能力的妇女等。(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