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张某因嫉妒他人开办工厂来钱快,遂实施绑架索要钱财。近日,扶沟县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6月24日,张某因嫉妒同村李某的父母开办工厂来钱快,遂预谋绑架李某索要钱财。第一次约出李某后,张某因害怕而未实施绑架行为。第二次将李某约出后,张某将李某带到自家一间废弃的屋内,用旧电线将李某手脚绑住,然后用李某的手机打电话,向李某的父亲索要现金40万元。当李某的父亲称拿不出那么多钱时,张某将手机挂断。10分钟后,张某再次给李某的父亲打电话,称赎金降至20万元。之后,张某用破布和胶带将李某的嘴堵住后,离开。后来,张某的父母在废弃屋门口听见有人喊叫,忙将李某松绑后,送其回家。随后,李某的父亲向公安机关报警。扶沟警方经侦查后将张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尽管索要钱财未遂,但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但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情节较轻,故从轻处罚。
线索提供 邹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