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坤
本报讯 通过预先付费的方式,优惠办理年卡、贵宾卡、会员卡,已经是服装、美容等行业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但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也屡见不鲜。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共有6位消费者被预付式消费忽悠,在商家易主、店方倒闭等情况下,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为此,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年终岁末又到消费高峰,市民对预付式消费要多留个心眼。
消费者申女士于2006年12月在市区八一路某商店购买了1500元购物券。今年10月份的一天,申女士去该店凭券购物时,服务员告诉她:老板早已经换了,这种券已不能在该店使用。气愤的申女士将该店举报到市消协,因店主易人,消协工作人员也无能为力。无独有偶,今年11月份,消费者王先生向消协投诉,称其妻在某美容会所购买了年卡,一直未使用过,由于美容会所经营者发生变更,其妻要求退卡,但现在的经营者却不肯退,双方由此发生了争执。
据介绍,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先付费购买类似于购物卡(券)、年(月)票等形式的消费卡(券),以后分次享受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行为。预付式消费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主要涉及购物、美容、健身等行业。集中反映的问题包括发生主体变更,继受主体不履行原主体发行消费卡的权利和义务,甚至有的发生主体卷款逃跑;发行商家单方面设定卡的有效期限,并规定到期作废,余额不退;购卡时的承诺不兑现,消费者消费受经营者诸多限制等等。
预付了不少钱,成为了“会员”、“贵宾”,然而消费不到几次,商家便人间蒸发,只剩下“会员”、“贵宾”们望店兴叹。从投诉情况看,像申女士这样的遭遇屡见不鲜。市消协一位负责人认为,目前预付式消费形式尚不成熟,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卡时应确定自己是否需要此类长期服务,同时应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可能降低消费风险。其次是要培养证据意识,将商家的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进行有效保存,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线索提供 赵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