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养过狗的人,才懂得狗的心。当年我下乡时,养过一条狗,一条其貌不扬的狗。
一天,我去乡里赶集路过狗市。那时农村没有如今都市时尚的贵族狗,只有平民狗,俗称柴狗。不过,即便是柴狗,也有品相的高下。好的柴狗,肩宽体壮,“狗”视眈眈;次的柴狗,耷耳低头,蓬首垢面,眼里充满了对不起主人的羞愧和自卑。
农民交易时兴以物换物。一条大前门香烟,可以挑走一条上好的柴狗;一条浪花香烟,可换条中等柴狗。不幸的是,那天我带的是一条“大白鹅”,价值只够得上柴狗中的柴狗档次。在狗主的摊位前,我基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后来,一位狗主用施舍的口气指着一条瘦弱掉毛的小黑狗说:“想换,就是它。已经便宜你了。”
小狗被主人的手一指,居然主动地从原先趴成一列的狗队中出列,摇着尾巴对着我靠过来。这个动作感动了我,我俯身摸它的头,它则舔我的手。就这样,小黑狗跟我回到了知青点。因为是过集体生活,没条件垒狗窝,它就把我的床底下视为它的“居室”。小狗出工伴在我的脚前后,收工后跟我去河边洗澡。它很懂得主次关系——让我先洗,它在岸上守住我的衣服;等我收尾了,它再跃进水里快活。
它最大的痛苦就是吃不饱。我每天从本不丰盛的碗里,扒一点给小黑,我知道仅此一点不能喂饱小黑。但我要对付繁重的体力劳动,也只能如此了。小黑非常明白,它像对待圣物似的,一边吃干净地上的每一颗饭粒,一边用那双感激的黑眼晴看着我。它拾完了饭粒后,就暂时躲到我的视线之外, 从不向我乞讨,免得主人心生尴尬。
当然,我也不能阻止小黑去打野食。邻队的农民养蚕,收入比我们高,所以有资格杀猪宰羊。小黑的鼻子一闻到邻队的幸福生活,就去设法把肚子填饱,回来前把嘴边的油沫弄干净。我也装不知道。它懂得归来,仍不忘我和它的这个穷家,这又有什么错呢?起码是一条有良心的好狗。
两年后,我被抽调去公社教书,那儿不准养狗,我只好把三岁的小黑送给了一个知青朋友。没想到,我看走了眼,这朋友后来染上酒瘾,穷困至极,从不管小黑伙食,还狠心打断了它的一条腿。得知此事,我很想去探望小黑,终因工作太忙抽不开身。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有天傍晚下课后,分别一年多的小黑,摸了那么远的道,竟然一瘸一拐地寻到了公社。它慢慢靠近我,嘴里衔了块猪下水。我知道,我不会去食用这礼物,可我的眼泪还是落下来了。
过了十多天,小黑死了,那时它才四岁半,换算成人的年龄,正是如日中天的壮年。我在一片树林里埋藏了它。它属于非正常死亡,在那个年代司空见惯。
“日久见狗心”,从此,这句话像用刀子刻在了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