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7日,我国上调扶贫标准,将对2007年人均收入1067元以下的农村人口实施同样的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共计4320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4.6%。
中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小建日前表示,从2009年起中国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取消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
中国长期以来有两个贫困线: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2008年中国的绝对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86元,低收入人口则是人均年收入786元至1067元之间。
范小建在当天的全国扶贫工作会议上说,由于扶贫标准的调整,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从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新标准以下的全部人口,并对其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从此不再区分绝对贫困与低收入的概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也不仅限于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而是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过去中国扶贫标准低,说明我们的起点低、任务重。现在提高了扶贫标准,说明有能力惠及更多穷人,是国力提高的表现。”范小建表示,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还将逐步提高标准,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范小建坦言,不仅是以新标准划分的贫困人口数量上升加大了扶贫任务,脱贫后又重新陷入贫困境地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也越来越突出。自然灾害频繁依然是农村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之一,贫困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率是其他地区的五倍。
与中国已经着力全面推行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所区别的是,扶贫开发的工作重点是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则是农村低保工作的对象。
对此,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研究室主任尹英希认为,除了国家仍需加大对扶贫的财力投入外,更要加强产业化扶贫。
“许多贫困地区其实都有非常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也是开发式扶贫的着力点。”尹英希表示,调动国内外社会资本参与对贫困地区产业化开发的积极性,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应当是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
针对近期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小建还表示,将适应国家拉动内需的宏观政策,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中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重大措施,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等多项与扶贫开发相关的内容。(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