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坤
本报讯 “双节”期间,您买东西要是因为价格问题不顺心了,可以拨打“12358”举报。市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物价部门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的监管,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大前提下,稳定市场价格,规范市场秩序。通知还要求,重点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搭车跟风涨价等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给予整治,确保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据了解,“双节”期间,我市物价部门将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对大型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年货市场、饭店等重点区域加强价格监管;并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在群众出行高峰的“双节”期间,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公路、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采用事先提醒告诫、市场巡查等方式方法,确保交通、旅游价格规范有序,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满意度。
节日期间,商家在开展优惠促销活动中,如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将进行重点打击。典型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公开曝光。
“双节”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双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对于政策界限明确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政策界限模糊或需要一定时间办理的,要向举报人明确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