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电工范某应村民童某要求,为其建房安装临时线路,民工孟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电身亡。近日,鹿邑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38岁的范某是鹿邑县某乡供电所工作人员。去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村民童某找到范某,请范某为他建房安装临时线路。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范某碍于情面为童某安装了线路。当天中午1时许,为童某建房的民工孟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慎触电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及其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5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身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徇私违规安装线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被告人范某认罪态度好,系过失犯罪,无前科,已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酌定予以从宽处罚。
线索提供 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