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眼关注
 
 
 
2009年1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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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弄错案发日期酿冤案
男子蒙冤入狱5年

  6年前,他被以抢劫罪名(首犯)押上法庭,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在服刑5年之后,最后却发现,公安机关把发案日期弄错了,发案当天他因故被拘留在拘留所,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匡增武恨透了因为跟计生干部发生冲突而导致的那次拘留,6年之后,已经步入而立之年的他却异常感激拘留所的那些日子。因为,如果不是那次拘留,后来他莫名卷进去的抢劫罪名,恐怕一辈子也无法洗脱。

  外号给他带来噩运

  6年前,他26岁,湖南祁东县太和堂镇黄泥桥村人。2002年,对于出生于1976年的匡增武来说非常不顺,他连续3次卷入治安和刑事案件之中。那一年,他原本在广东打工,却因故离职回家。

  他的嫂子因为涉嫌超生,2002年3月31日晚上被当地计生干部强制带走。他连忙赶到镇政府,与干部发生冲突,被当地派出所抓住,第二天宣布拘留,一直到4月9日才从拘留所回家。

  2002年4月10日,他回到家后到家附近一个砖厂跟朋友喝酒、打牌,晚上在一起看电视。因为缺了两颗牙齿,当地人叫他“缺牙巴”。而这个外号给他带来了噩运。

  2002年8月25日上午,他到另一个镇去赶集。下车不久,一辆警车突然停在他面前,车上冲下的几个人不由分说把他架上了车。抓他的是祁东县步云桥镇派出所的民警,原因是步云桥镇两个村民因为宅基地发生纠纷导致伤害案。当年的3月和5月,一方当事人请人殴打另一方,致人轻伤,而参与者中有一人外号叫“缺牙巴”。警方认定就是他。

  匡增武的说法是,3月底他有一次去步云桥镇赶集,到一个同学家中玩,在街上观看了打架的情况,但是自己根本没有参与打架,他根本不认识那些被处罚的人和当事人。

  可是第二天他被送到拘留所,下午又被送进看守所。第二次来提审他的人又变成了他家所在地的太和堂镇派出所民警,说他涉及一起抢劫案。

  太和堂镇与邵阳县交界,经过当地的邵阳运煤车特别多。根据当地警方的说法,2002年4月10日晚,邵阳县车主吴收莲晚上送煤去祁东,8时许在太和堂镇被一群人抢去一对金戒指、一对金耳环和一台手机。这次抢劫还没结束,另一台已经送煤返回的邵阳车也到了,车主黎明也被抢走1600元货款和一台手机。

  祁东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具体由太和堂镇派出所负责。此后又发生多起抢劫案。在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后,几名罪犯被抓获。这些人供出的“匪首”,外号就叫“缺牙巴”,名叫匡增武。就这样,当匡增武被步云桥派出所拘留后,太和堂镇派出所也正在找他。

  拘留所里策划抢劫?

  匡增武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这样遭到了办案民警的“特殊照顾”。

  匡说,那几天他几乎精神崩溃,只好跟民警说他不知道怎么回事,要他们自己问,写好材料他签字。之后他稀里糊涂地在材料上签了字。他说自己没看具体内容,“那时候不懂法,只想早点出去”。

  在材料上签字的第二天,办案民警带着他到了邵阳县。匡增武以为这下可以还他清白了,受害者总不会连凶手都不认识。但来的几个被抢者,看了他后没有反应。

  后来警方出示的材料说,他们带了7个人去辨认,受害人指认了匡增武。几年之后,受害人证实了这一说法,并称不认识匡增武。不过当时他们也无法肯定他到底参加没参加抢劫。检察院干警找他复核时,他一再否认参与了抢劫。但是因为这时大家都没有意识到发案时间的漏洞,并未引起检方的重视。(未完待续)

  (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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