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 坤
本报讯 川汇区某企业退休的张大妈最近领工资时发现工资卡上多了200多元钱,问问才知是取暖费补贴。取暖费一下子涨这么多,着实让张大妈高兴了几天。昨天,提起这事,张大妈高兴之余,还不禁问记者:“咋一下子涨了这么多?”
昨日,记者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从以前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0元。这一补贴标准已从去年11月起开始上调,在取暖季节(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随养老金按月发放,补贴标准分别是:11月、3月每人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人每月120元。
据了解,200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均可享受这项补贴标准。取暖补贴已陆续下拨到各县市区。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已经领到去年11月、12月的取暖补贴。而企业离休人员由于享受行政事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