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关秋丽
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法院出台相关措施,专门对付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
2005年12月28日,西藏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了中铁某项目部河南省许昌至亳州高速公路相关项目工程,后由绵阳某公司负责具体施工。后因西藏某建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涉嫌犯罪被捕,致使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2007年3月,中铁某项目部将该工程交由绵阳某公司继续施工。该工程施工结束后,中铁某项目部欠绵阳某公司工程劳务款220余万元。在多次讨要无果后,绵阳某公司将中铁某项目部告到西华县法院。西华县法院一审判决中铁某项目部偿还绵阳某公司工程劳务款。判决生效后,中铁某项目部拒绝履行。2008年10月,绵阳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西华县法院的执行人员经过艰苦努力,于近日为绵阳某公司追回了劳务款。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中级法院出台了相关措施。这些措施有,对前来诉讼的农民工,要采取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设立特殊立案窗口,优先为农民工办理立案手续;对于地方偏远,交通不便,诉讼困难,或身患疾病的农民工,实行巡回立案制。
近期,市中级法院共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6起,所有款额已全部兑付到农民工手中。
线索提供 永波 徐林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