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然而,贪财保安夏万平既不争气,也不争香,而是把贪婪之手伸向佛龛内的敬佛钱。日前,辽宁省普兰店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夏万平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6岁的夏万平系黑龙江人,几年前他来到普兰店市北部山区某知名山庄打工,担任保安。该山庄建筑独特,左右两侧分设温泉等服务设施,后院大堂则供有佛像,供前来住宿的善男信女上香参拜或往佛龛内投钱。按说,天地两道,敬神的钱凡人是不可以随便乱动的,夏万平对此却贼心萌动。2008年11月20日凌晨3时许,夏万平利用值夜班之机,将游人投到佛龛内的钱全部盗走,随后又撬走山庄洗浴部保险箱内的钱款,两次盗窃合计人民币1128元。夏万平本以为自己行动诡秘,做事天衣无缝,不料仅仅隔了两天,便东窗事发。 (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