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一名男子“求财若渴”,把租赁来的小轿车又向他人进行抵押借款,结果触犯了法律,日前,代良忠因涉嫌诈骗罪被安徽省宿州市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6年的一天,家住宿州市某区某乡镇的农民代良忠与李某口头约定,租用了李某的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没过两个月,他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租来的车辆以3.2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他人,然后玩起了“人间蒸发”,直到2007年7月的一天,才被李某在一个偏远的村子里找到并扭送到了公安机关。同年7月12日,代良忠赔偿了李某车款与车损费6万元。经估价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8万元。某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代良忠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租赁来的车辆予以抵押借款,后又与被害人失去联系,案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刘圣德)